国内首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布临时仲裁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31 19:15:54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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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新闻网8月31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贸促会、厦门市律师协会在厦门联合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这也是厦门自贸试验区商事法律领域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也是福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最新成果。

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厦门自贸委副主任卢海林,厦门贸促会会长柯碧如、厦门律师协会会长王桂英分别代表各自机构发布上述《指南》。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

李虎表示,《指南》旨在系统梳理中外企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临时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程序规则及注意事项,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规则和操作指引,推动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理念先进、接轨国际、规范灵活的临时仲裁实践,努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涉外海事商事争端解决“福建(厦门)模式”,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提供借鉴,促进临时仲裁在我国的发展;同时填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指引的空白,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仲裁服务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卢海林表示,此次联合发布的《指南》旨在探索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理念先进、接轨国际、规范灵活的临时仲裁实践应用,将进一步推动厦门打造“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治服务高地”。下一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将深化与中国海仲的合作,积极支持临时仲裁规则在自贸先行区的实施应用,为打造更高水平海丝中央法务区,服务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指南》是国内第一部关于临时仲裁如何开展的实践指引,阐明了在自贸区开展临时仲裁的前提条件,突出了临时仲裁区别于机构仲裁的差异性实践,强调了仲裁机构在必要时提供管理的服务范围,对于进一步推动临时仲裁在我国落地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吴广宁 张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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