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个人工资怎么界定
发布时间:2023-08-09 17:17:01 文章来源:法务网
一、

工伤个人工资怎么界定

工伤个人工资的界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

工伤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不赔偿精神损失费。


【资料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

工伤赔偿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吗

工伤赔偿不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出现工伤纠纷时才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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