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世界观察
发布时间:2023-06-07 12:01:37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资料图片)

为引领公民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3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

据悉,《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自2018年6月5日发布,成为全国层面首个针对公民的、较为全面的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被称为“公民十条”。“公民十条”自发布实施以来,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推动,对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公民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对“公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其可操作性更强、传播效果更广,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对此,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经五年试行,“公民十条”部分内容需要适时作出调整。比如围绕新形势下生态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拒绝奢侈浪费等方面内容,完善对不同领域涉及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方式的倡导和引领,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为实际的践行方向。此外,针对公众生态环境行为的关键特征,在考虑全国不同地域地理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实用、可操作的原则,突出规范的特点,增加生活实用性语句,增强新“公民十条”的亲和力、感染力、传播力和可操作性。

据介绍,修订后的新“公民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但在具体行为倡导上有所变化。比如结合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规范作出相应修改。其中,将“减少污染产生”中的“避免噪声扰民”更为精确地修改为“避免噪声扰邻”,强调居家、公共区域中与邻居、邻座等相邻人群的和谐文明相处;响应国家全面节约和绿色消费号召,分别在“节约资源能源”和“践行绿色消费”方面增加“拒绝奢侈浪费”和“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内容。同时,针对不同区域存在实践难度差异的情况,将“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简化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修正规范内容。如因各地社会监督渠道的变化,将“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修改为“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等。(李禾)

责任编辑:江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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