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部门:对出租车违法经营坚决说不! 今日热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11:22:32 文章来源:扬眼

苏州交通部门:对出租车违法经营坚决说不!

6月5日中午,苏州市交通部门向苏U**792的出租车当班驾驶员开出了罚款1000元、暂停经营的罚单,这是4月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市交通部门对巡游出租车开具的第229张处罚决定。

6月4日,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条在苏州火车站遭到出租车拒载的短视频。经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司机霍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U**792出租车在出租车排挡口载上该乘客,在乘客告知当事人去苏站路时,司机拒绝将其送往目的地。交通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顶格处罚),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同时将该驾驶员列入不良驾驶员名单,暂停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一直以来,苏州交通部门始终把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不文明服务等问题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对违法经营者“零容忍”,对不文明现象“下狠劲”。


(相关资料图)

5月14日,出租车司机马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N28出租车从苏州高铁北站载客出发,将乘客送到周庄景区,当次运输计价器显示里程137.9公里、运费386元。经交通部门调查,马某在车载计价器上安装“小马达”,计价器里程远超正常里程(70公里)。依据相关规定,交通部门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5月11日,驾驶员顾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2QP出租车在苏州博物馆停车场载3名乘客出发,准备将乘客送到苏州市留园,顾某某与乘客议价并收取运费50元,明显高于正常运价。交通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以罚款500元,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5月10日,驾驶员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726出租车在苏州山塘街载客出发,将乘客送到相城区南天成路全季酒店(高铁北站附近),当次运输计价器显示里程数24.7公里、收取运费79元,计价器里程远超正常里程(18公里)涉嫌绕道。交通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以罚款200元,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5月7日,驾驶员朱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091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导致实际里程数与运费增多,被交通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300元,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4月14日,驾驶员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EMD710出租车在苏州高铁北站拒载,被交通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500元,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维护出租车市场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既是出租车行业良性发展的需要,更是市民出行需要。今年以来,苏州市交通部门持续发力,专项推进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六个一”整治等工作,通过源头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路面巡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出租车拒载、议价、绕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月份以来,苏州市交通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69人次,执法车辆864辆次,路面检查出租车1522辆次,查处出租车绕道、拒载等各类违章229起,网约车违章411起。

苏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将持续推进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保持路检路查高压态势,重点围绕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甩客等顽症投诉类案件查处,定期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同时,加强投诉举报线索甄别、固化证据,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坚决停运整改,每日开展情况通报,定期约谈企业,做到“有投诉、必查处”,加强出租车信用结果运用,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强化重点驾驶员管控。

市交通部门同时呼吁广大乘客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监督出租汽车服务行业,一旦发现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存在拒载、绕道、议价、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不要宽容,一定要保留好关键信息(乘车票据、车牌号),第一时间拨打12328投诉举报,市交通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顾秋萍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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