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究竟是什么意思? 商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24 11:27:28 文章来源:硅谷网

商誉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种无形资产。企业预期将来利润超过同业正常实现利润的超额利润的现值。

商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商誉(Goodwill)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 “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

“三元论”

商誉的“三元论”:关于商誉的本质,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的三个论点,即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和总计价账户论。这三个论点称作商誉的“三元论”。

好感价值论

好感价值论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有利的商业地位、良好的劳资关系、独占特权和管理有方等方面。

由于这些因素都是看不见摸不着,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因此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故好感价值论亦称无形资源论。

超额收益论

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超过正常报酬的那个部分。这里的超额收益应该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商誉是与企业整体结合在一起的,无法单独辨认,但企业一旦拥有它,就具有超过正常盈利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潜力.因此,它的价值只有通过作为整体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才能集中表现出来。

总计价账户论

总计价账户论,也称剩余价值论。这一论点认为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入账资产概念的产物。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会生息资产,而是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其个别价值的总和;而未入账资产指的是诸如优秀的管理、忠诚的客户、有利的地点等。

“三元论”分别从不同侧面描述了商誉的本质。好感价值观是从资产的角度定义商誉的,但它仅仅列举商誉的种种特质而难以解决其计价问题。另外,这一观点笼统地认为商誉是一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是不够妥当的,因为,按照现行惯例只是自创商誉不入账,而外购商誉(合并商誉)则入账。超额收益论是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阎德玉(1997)曾指出:“超额收益论的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不足之处在于:该观点对商誉科学定性后,相关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加之其他两个观点同时作用的干扰,使得商誉定性理论本身缺乏根系理论的支持,对商誉会计实务指导作用显得软弱乏力。”此外,商誉一定会产生超额收益,但企业的“超额收益”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必须剔除一切非正常的和营业外的因素,以免歪曲商誉的价值。总计价账户论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说明商誉的计量方法,而不是定义商誉。企业总体价值的估计误差、单项资产的高估或低估,都会被挤到商誉中,因此,商誉容易成为一个“调节阀”,承受着一切主观因素的影响。

核心商誉论

核心商誉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9 年9月7日公布了一项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核心商誉”(core goodwill)的概念。

FASB认为,商誉可描述为由六个要素组成:

(1)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2)被收购企业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市价。

(3)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going-concern)构件的公允价值。

(4)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市价。

(5)收购企业由于计量收购报价的错误而多计量的金额。尽管在所有现金交易中的收购价格不会出现计量错误,但如果是涉及到股票交换的交易,则很难说不会出现计量错误。

(6)收购企业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金额。

要素1和要素2都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都不是商誉。要素1反映的是被收购企业未确认净资产的利得,要素2只不过是指那些能够单独辨认但由于不能完全符合确认标准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要素5和要素6与收购企业有关,它们从概念上讲也不是商誉,要素5是一个计量误差,要素6代表的则是收购企业的损失(在多支付的情况下)或利得(在少支付的情况下)。只有要素3和要素4从概念上讲是商誉的一部分。要素3与被收购企业有关,它反映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超额组装价值”(excess assembled value)。它表示被收购企业事先存在的自创商誉或以前从企业兼并中收购的商誉。要素4与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的结合有关,它反映了由合并而创造的“超额组装价值”,即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经营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FASB将要素3和要素4统称为“核心商誉”。

关于商誉本质的其他论点:有些学者为了使商誉的研究摆脱进退两难的困境,于是抛开仅就会计论会计的局限,结合了其他学科的理论来分析阐述商誉的本质问题。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