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焦点: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01 15:14:28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邱燕超) 1月30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支持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司长王忠刚指出,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托运人应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受此限制)。《意见》还明确了电池荷电状态保持在合理区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处于正常状态、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不应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等安全措施,确保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安全畅通。

《意见》要求,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谎报品名和违规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加大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宣贯力度,不断完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责任编辑: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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