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将增强新三板吸引力
发布时间:2013-12-31 00:00:00 文章来源:

  □本报记者 蔡宗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12月30日公布,做市商制度首度引入中国资本市场。业内人士表示,做市商制度将颠覆现有投行模式,通过券商与新三板挂牌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在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同时将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投资价值。

  券商面临更多考验

  在做市商交易机制下,主办券商将不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过去几年,券商在新三板业务上,基本上做到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就告一段落,至于挂牌企业股权交易是否活跃、是否能够顺利在新三板融到资金,主办券商的参与力度并不大,这也是新三板市场在过去几年成交少,融资功能不足的主要原因。监管层对做市商机制寄予了很大期望,希望借此提升市场交易流动性,以改善新三板市场的投资吸引力。

  从《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挂牌公司如果要采取做市商交易机制,其主办券商必须成为其初始做市商。新三板定增网相关分析人士表示,今后主办券商不但要为企业背书,推荐其在股转系统上挂牌交易,同时还要真的掏出真金白银,买入一定数量的挂牌公司股票为其做市报价。报价也是一门学问,由于必须双边连续报价,买卖价差不能超过5%,报高了只有卖盘没有买盘就有被动增加持仓的风险,报低了做市买入的股票有直接面临市值缩水的风险。因此,如何为挂牌企业定准价格将大大考验主办券商的研究和议价能力。综合来看,今后券商的资金实力、研究能力、经纪业务客户基础等多方面能力都将面临考验。

  双向选择提升质量

  业内人士认为,新三板市场最核心的交易方式就是做市商,企业如果没有做市商愿意为其做市,就不能实现合理的流动性,就无法获得投资者认可进行融资。

  按照市场的普遍预测,3年内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有望突破5000家,如果其中两千家企业采取做市商交易方式,按每家3亿元市值来估算,做市商需要投入的资金总计要达到300亿元。这一数字对于目前已经因 、股票质押等类信贷业务快速发展而资金吃紧的券商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这就要求主办券商必须精心挑选企业,否则券商将付出极高的隐形成本,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对此,某券商场外市场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做市商机制将挂牌企业和做市商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券商肯定会权衡资金投入的回报率,无法得到投资者认可和成长前景不乐观的企业,今后很难找到实力雄厚的券商为其做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可能会不断分化,成长性好的企业流动性也会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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