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头条:厦门港口持续提效降费 预计可为企业减负超9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2-27 17:53:19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资料图)

中国商务新闻网经由厦门港(含漳州辖区港口)吞吐的内外贸货物和进出厦门港的国际国内航线船舶,今明两年内可继续享受货物港务费和引航费减免。日前,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市发改委、厦门港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厦门港2023-2024年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此次出台的降费政策,预计每年将为企业减负超9000万元。

自2017年起,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会同港口、发改、财政等部门,持续推动口岸提效降费,在全国率先开展港口收费改革,已经三次出台港口降费政策。2022年,厦门市为港口企业减免货物港务费7900万元,减免引航(移泊)费1402万元,共计超9300万元。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出台对港航和进出口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预计今明两年每年继续为港口企业减免成本超过9000万元,两年累计约1.8亿元。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厦门港口竞争力,切实有效降低厦门口岸进出口成本,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新政《通知》显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货物港务费上,厦门市继续减免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即对集装箱货物和外贸散杂货物按国家最新规定标准的50%计收,对内贸散杂货物免收货物港务费,维持现行执行费率。在引航(移泊)费上,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按国家标准执行;航行国内航线船舶维持现行执行费率,即按国家标准的55%计收;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维持现行执行费率,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

厦门港远海码头

据了解,厦门自贸片区深耕港口营商环境,率先实施口岸降本增效,推出系统性、集成化的提效降费“组合拳”,打造“政府主动降费、市场阳光收费、行业协同规费、智慧服务提效、监管创新便利、信用红利护航”的工作模式,破解跨境贸易成本高、通关时间长、申报手续多等问题,持续提升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吴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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