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天价”月饼可休矣
发布时间:2022-07-07 07:42:38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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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推动行业自律,日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组织召开遏制“天价”月饼公告线上宣贯会。除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外,中国商业联合会等13家行业协会,33家月饼制售企业线上参会。

会上,流通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公告》内容,中国商业联合会解读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世界中餐业联合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联合发起《拒绝天价月饼流通、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倡议书》。

月饼是积淀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一种中秋节美食。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防止出现“天价”月饼等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体现中秋节传统文化,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提出:

一是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发展模式,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反对奢靡之风,反对过度包装,鼓励绿色消费,促进大众消费品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有关国家标准,共同维护月饼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拒绝采购天价月饼,对月饼产品合理定价,不以豪华天价为噱头进行宣传,不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高价月饼,维护健康市场秩序。

四是拒绝采购鱼翅等以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馅料的月饼,不鼓励采购和制作以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为馅料的月饼。

五是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做好月饼采购和加工制作,拒绝采购销售过度包装月饼,在营销活动中不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不对商品另行过度包装,必要时可为散装月饼提供简约实用的销售包装。引导供应商简化包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降低废弃物产生,以增强社会效益。

六是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着重关注商品内在品质,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简约适度包装的产品。

(王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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