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湖北宜昌出台多项措施加快电子商务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14 05:39:09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中国商务新闻网(记者刘冰、通讯员刘雅莉)13日,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大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活力中心,宜昌市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若干措施,通过引进电商平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优做强电商园区、推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强电商人才培养等措施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并对相关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给予5至50万元不等金额的奖励。

对引进电商平台重大项目并在本地纳税的, 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对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宜昌特色地方馆及产业带专区,年线上销售农特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入驻本地企业(品牌)达到10家以上的运营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认定的省级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支持申报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电商零售重点企业给予上市服务、投融资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融资便利。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龙头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考核,获批(保留)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单位,支持申报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对知名直播电商企业区域总部入驻宜昌或设立市级以上区域运营中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建设,对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直播基地,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对电商企业或MCN机构年直播带货宜昌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物流快递企业在宜昌设立的自动化分拣分拨中心,仓储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 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物流快递企业在宜昌设立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点、智能快件(信包)箱等智慧物流设施,,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每年安排电商人才培养(训)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引进电商高端人才, 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组织电商人才评选及考察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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