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十条2.0”在京发布 促氢能产业发展单项最高补贴2000万
发布时间:2022-04-11 17:56:5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 杜燕)位于北京南部中心位置、毗邻大兴国际机场的北京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北区已建成投运,全球日加氢量最大的加氢站、京津冀首个氢能交流中心、国际氢能孵化器、测试中心以及园区各项商业配套全面启动。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北京市大兴区发布《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简称“氢十条2.0”),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新亮点。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了解到,近年来,大兴区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氢能、商业航天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新亮点。

为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助力相关企业发展壮大,大兴区不断优化出台产业专项政策,全力支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此次发布的“氢十条2.0”主要对从事氢能领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给予支持。

据介绍,“氢十条2.0”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支持集聚发展,助力技术攻坚,鼓励车辆应用,政策突出产业协同,区域带动,满是“干货”。政策围绕产业集聚落地、关键零部件上下游协同、车辆推广应用及场景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覆盖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力求打造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核心的完整生态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在大兴落地发展。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连续三年、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为入区发展企业提供房租补贴支持。对企业租赁具有合法合规手续的办公研发厂房,2000平方米以下的,连续三年给予房租支持;2000平方米以上超过部分补贴5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创新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氢能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产业化。对企业研发和生产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予以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目录的产品,还将按照国家奖励的30%给予额外奖励。同时,鼓励企业申报各类资质、主导课题和标准编制,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主导氢能领域国家级、省(市)级重大课题,或主导编制氢能产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并发布的企业或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企业在生产、研发等正常经营活动中申请的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最高给予500万元贴息支持。

——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对企业在上年度采购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累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采购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装备用于氢能综合应用等示范场景的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鼓励车辆推广应用。引导全区市政工程、物流、自卸、牵引、环卫、旅游、通勤等场景领域车辆新增或更换为燃料电池汽车;支持企业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并按照国家奖励资金标准的相应比例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运力平台发展,支持燃料电池中重型货车、轻型冷链物流车等5类车型从事运输业务,对满足国家奖励标准条件的企业,每辆车每年最高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组建联盟协会和举办交流活动。鼓励组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举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行业交流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此外,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了解到,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总规划面积约2平方公里,起步区由南、北区组成,占地面积20.8公顷,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其中,北区占地面积6公顷,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南区占地面积14.8公顷,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

目前,示范区北区已建成投运。全球日加氢量最大的加氢站、京津冀首个氢能交流中心、国际氢能孵化器、测试中心以及园区各项商业配套全面启动。示范区南区一期(4.7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底前建成亮相,为后续氢能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据悉,依据《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2023年前,北京市将培育3至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85亿元;2025年前,将培育5至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累计产值突破240亿元。(完)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