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刑十三年的镇长警醒了谁?
发布时间:2014-03-05 20:55:23 文章来源:

  3月4日,记者获悉,原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大代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镇政府镇长陈江因受贿1102万元,被判处有期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3月5日,新华网)

  诚然,自去年以来,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开来,结合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有利契机,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这不,原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大代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镇政府镇长陈江因受贿1102万元,被判处有期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无疑,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是党中央反腐决心的彰显。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其中既有李春城、刘铁男、季建业、廖少华这样的你“老虎”,也不乏芝麻点大的“苍蝇”。这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告诉大家,“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据了解,陈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二审期间,陈江家属已代其退赃1102万元。海南省高院考虑其认罪态度及退赃情节,对其量刑予以从轻,二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关键词: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