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力,我们要敢于说不
发布时间:2019-12-09 16:02:26 文章来源:

 

区司法局穆根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在这天,著名仿妆博主宇芽在微博上发布一条长达十几分钟的视频,在视频中,不仅有勇敢不懦弱面对镜头的她,还有和她一样勇敢的受害人。看完这个视频有许多为什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如今,施暴人因故意伤害和微信威胁他人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20日,宇芽也申请到了“人身保护令”这起家暴事件得以解决,然而那些缺乏平台,缺乏勇气的受害者,依然默默承受着恐惧。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尽管现实中也存在着针对男性的家庭暴力,但是从具有社会普遍性意义上来说,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更值得我们关注。家庭暴力的危害不言而喻,不仅严重伤害被侵害者的身心健康,也极易造成家庭的不稳定甚至破裂。事实上,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女性的暴力在我国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普遍存在,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四分之一的女性遭遇过家庭暴力,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暴力而分解。与这一数据相对应的是,著名反家暴公益机构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一项包括1858名网友参与的问卷调查显示,有高达54.6%的受调查者遭遇过家庭暴力。当面对严重家庭暴力时,有38.4%的受调查者选择求助“自己和对方家人朋友”;而选择“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声说出来”的比例高达57.9%,这非常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社会面对家庭暴力这一问题的态度。

法律虽不缺位,但也要看到,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构成家庭暴力。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尔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夫妻间争执打闹,都不能算做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你告我啊,告也告不赢,反正你也没证据”,宇芽事件里,施暴者嚣张的话语也暴露出不少家暴案件取证难的困境。

因此,当受害者求助时,来自被求助单位的帮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被求助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给予处分,而执法人员若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甚至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这些都在提醒着我们,制止家暴,还需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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