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发布时间:2019-08-14 11:41:19 文章来源:

 

  国企姓“国”,赢利、亏损关系到国家利益,在经营投资时本当谨小慎微,像守护“自己的钱袋子”一样多赚少亏。但一直以来,国企投资时常巨亏,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高管“挨板子”反而高举轻落如同挠痒,缺乏“切肤之痛”,也发挥不出震慑倒逼效应。

  加强对国企违规经营投资严肃追责、重大决策终身问责,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厘清投资决策的权力“边界”,遏制“买买买”“投投投”盲目冲动,不再“脱僵乱窜”触碰“雷区”。拴住国企高管这个“牛鼻子”,让其在制度的“笼子里”决策,切实增强敬畏之心、谨慎之意,能够稳住运营脚步,切实为国家负责,为自己行为负责,为手中权力负责。

  近些年,一些国企在投资、收购中屡屡出现巨亏,导致国资轻易流失,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也使国资沦为“唐僧肉”。这其中,有财大气粗的盲目决策,也有缺乏论证的麻痹大意,还有“亏了就当交学费”的渎职失责,但最后“打板子”时,却往往“点到为止”,至多行政处分,让当事人无所忌惮,甚至还能“稳坐钓鱼台”。

  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出台相关追责问责实施办法,是加快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一步,就是为了倒逼国企“守土尽责”,在经营投资时更谨慎、更明智、更担当,而不“亏了算国家的”,甚至以国家巨亏为代价换取个人的钵满盆满,不再游走在监管的大门外。

  在终身追责、从严问责,落实到具体人头的“紧箍”下,必然会形成强大的倒逼效应,让之前随意决策国企经营投资的冲动行为受到约束,也要为自己的决定行为负责、埋单。有了零容忍制度的保障,才能真正推动国企袪病除诟、强身健体,以更轻松健康的步伐迎接挑战,走向未来。(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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