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7-11-29 10:49:26 文章来源:

  

  据人民日报报道,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5日在广西桂林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关注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与发展,忽视了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与整治,比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缺乏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不够、农村村民较弱的环境意识等,这些都是造成农村村民环境落后的原因。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这为建设宜人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

  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的处理事关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农民幸福生活、事关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形势教育和环保科学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因为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提高了他们的环境意识水平,这样,在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上,他们就会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在不破坏环境的情况下做好长远规划,体现出农村特色、乡土味道、民族风情,保留田园风貌。其次,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制定《村规明约》,让全村村民共同参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上。要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从低保户、贫困户中聘请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的村民为保洁员,加强本村环境治理工作。在生活垃圾处理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大资金投入,不仅要加强改厕工程来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还要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等问题。

  建设宜人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民也能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环境,不仅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责任落实,形成层层考核责任机制,让农村村民汽车行驶在乡村笔直平坦的水泥路上,农户宽敞明亮的房前和整洁的庭院外栽植的鲜花争奇斗艳,村民们聚在一起唠着家常,孩子们在院子里追逐嬉戏,处处是安定祥和的欢乐场景。

  (文/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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