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林: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21 17:06:08 文章来源: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领导该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拔,任期多长,如何考核,怎样监督……这则新规“回答”了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专家分析,包括选任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聘任制力度、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新规中的多项举措指向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弊病,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权力逐渐“膨胀”,贪腐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诸如高校领导、医院院长、水产经理等等。这都充分表明,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的管理已迫在眉睫。本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也是我国干部管理和反腐制度征途上又一次重要迈步。

  事业单位领导业务水平的高低关乎该领域事业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质量。在选拔任用领导人时重视业界评价可以确保选出懂业务、成果优的高素质人才,是该行业科学发展重要基础。

  重视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笔者认为,抓紧研究出台符合中央精神、体现行业特点、切合自身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明工作责任,依法依规管理,确保中央精神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文/吴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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