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强”促党风转政风
发布时间:2017-10-24 17:33:45 文章来源:

“三明三强”促党风转政风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不难看出,自十八大以来,党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从未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弱,从未因“老虎”、“苍蝇”的相继落马而手软。党和国家对于腐败的打击,俨然已经形成常态化。

针对“微腐败”高发于基层这一特性,对于基层腐败的预防和惩治,不仅需要上级党委的监督,还需要提升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更深层次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可以尝试以“三明三强”为抓手,同时以动静结合的监督巡查、廉政考核、廉洁宣讲等多个方面为手段,进一步促党风转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首先明确班子强化责任。各级基层组织首先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常设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在促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职责,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头,逗硬考核,印发相关文件,做到对日后失职渎职者的惩治有据可依。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首要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基层组织要根据日常具体业务,对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化、有效化、常态化。

其次明确教育强定力。基层组织鉴于职权,易出现“微腐败”现象。通过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预防教育为先原则,通过领导干部学党章、干部职工学系列讲话、机关纪律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定期组织观影警示教育录,内网通报违反党规党纪、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尤其是身边案例,进一步敲响廉政之警钟,夯实基层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并且,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作为确定基层先进科室、先进村、社区、优秀个人、提拔等评选首要依据,更深入增强党员干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的政治意识。

最后明确履职强监管。针对基层组织的具体业务特点,强化村、社区项目建设、党务财务公示制度、低保等政策落实以及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等问题,对群众的信访和诉求及时进行追踪,制定有效措施、方案,明确首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确保有问题及时处理,无疑问及时回复。利用科技,制作微博、开通微信,有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通过对党风廉政的建设,既能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又能提高群众获得感。

作者: 彦页

关键词: 三明 政风 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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