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时间:2016-07-12 15:16:40 文章来源:

  近年来,网络文学日益成为影视艺术创作的重要基础和源泉。不只是网络文学,网络动漫、微电影、网剧、脱口秀等新兴文艺类型层出不穷,网络文艺可谓无处不在。不仅如此,刷微博、朋友圈分享、掌上阅读。互联网开启的“数字化生存”更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许多人一离开互联网,就仿佛缺少了点什么。

  互联网进入中国20多年以来,在不断发展繁荣的同时,也有“泥沙俱下”的一面。曾几何时,网上暴恐音视频、淫秽色情、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违法、不良内容蔓延,造谣传谣现象随处可见,不但危害人们的日常生活,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影响到国家安全。

  网络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公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实惠,并以其独特的作用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微博捐赠”“免费午餐”呈现的“一呼百应”,诠释了亿万网民的拳拳爱心;“最美妈妈”“最美司机”产生的“同频共振”,饱含了网络向善的强大动能;“两会建言”、“新年新愿”迸发的“激情参与”,体现了网民自觉的公民意识。一切都在表明,网络正日益成为传递和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网络空间应该清朗文明,成为人类美好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应该传播正能量,弘扬人类优秀文化;网络空间应该既自由开放,又有规可循,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网络空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享共治、合作共赢。”在去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致辞中的一段话,代表了全国网民的心声。

  与此同时,网络文化的高度活跃,已成为中国文艺发展的正能量、新增量。让人欣慰的是,网络正能量作品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生动传神,制作也越来越精良。2015年度“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一大波的网络正能量作品将汇聚起来,争奇斗艳,百花齐放。而这样的评选活动,作为一种有益且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评选出精品的同时,能够号召更多的网民加入到创作正能量作品、传播正能量的队伍中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不是“化外之民”,权利与义务从来就是对等的,遵守法律是基本准则,底线不可逾越。管理互联网、治理网络乱象,必须要用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治理网络乱象、克服网络戾气,建设文明、理性、守法的清朗网络空间,仅靠法律规范和政府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能动性,做到管理与运用并举、他律与自律相辅,才能形成共建合力,创造出清新的网络风尚。

  有人说,互联网不仅是技术、是媒体,更是政治;不仅是器物、是产业,更是意识形态。如同一张无边无际的网,联通群众,联通世界,联通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不仅仅是为了肃清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更重要的是要让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创新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根本目标,唱响网上主旋律,汇聚网络正能量,构筑我们的精神家园。(文/黄志春)

关键词: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