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权力是任性,不作为也是任性
发布时间:2016-07-09 07:25:33 文章来源:

  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是建设法治政府题中应有之义。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政府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然而,时有发生的房屋强制拆迁等公共事件仍为当前的依法行政水平敲响了警钟。(学习时报)

  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一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点。然而,一些部门和单位为了小集团的那点利益,盯紧了前来办事的老百姓的腰包,能管的多管,管不到的把手伸长了也要管管,这样的“不合理”作为让处于弱势群体的老百姓怵了头。可以说,繁琐的行政审批程序让老百姓想办点什么事、办成什么事难上加难。而如何给权力划定一个合理的边界,也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

  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管权限权,既然“划定边界”的规矩定下来了,就要权责相符,违背规矩必要担责。对于“出了界”“越了位”的权力,要坚决收回来,对相应的权力主体更是要依照党纪国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权力不仅要从制度上得到有效约束,从权力结构和组织设置上,必须得到有效的分权和制衡。国家权力约束还不够,用权力约束权力,还需要权力制衡,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事实上,“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起码的政治常识,早已众所周知,但为什么在现实中经常无法兑现?说到底,是没有建立起市场与权力的对等关系,权力可以越界而为。因此,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首先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权力清单,就是明晰每个不同单位、每个不同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并向权力的服务对象公开公布,从而使每项权力的运作既符合实体正义,又符合程序正义。通过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从而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做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离不开对权力运行流程的公开。明确了权力清单,也就明确了权力在什么样的边界之内活动,越界便是越权。

  严格权力边界,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必须了解和掌握党纪国法在权力边界上的具体规定,明白哪里是底线、哪里是红线,做规矩之下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党的规矩上严守边界,在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国家法律上严守边界,让权力真正运行在制度的“笼子”里。

  “滥用权力是任性,不作为也是任性。”从权力无所不在,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已经初见端倪。我们期待“权力”能够该放的放、该简的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务求实效上,让老百姓获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文/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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