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减负老话题必须要有新手段
发布时间:2016-07-09 07:14:32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10月1日起,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昨从省财政厅获悉,10月份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比去年同期下降11.8%,减收约3亿元。“本月起,原来全省执行的收费项目调减为47项,是全国执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收费正面目录清单已向社会公布。”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李洪英介绍。(人民政协报)

  给企业减负,既是一个谈了几十年的老话题,又是一个久治不愈的大难题。二十多年前,这一话题主要围绕“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而展开,后来又增加了一个乱罚款,实际变成“四乱”了。八十年代开始的“三大检查”,主要也就是想解决这些问题。遗憾的是,这样的检查,虽然成绩显著,却效果有限。“老三乱”不止,“新三乱”又至,虽然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加大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力度,多数预算外资金都纳入了预算内管理。但是,也是治标不治本,对企业来说,负担并未减轻。

  众所周知,此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沉重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二是收费标准的幅度与力度。此次湖北省大刀阔斧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有效减少企业负担的目的。但如果只简单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而不对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挤水分”,届时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负担非但不能减轻,甚至还有可能增加。

  很显然,要让减轻企业负担的老话题写出新内容、新思路,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改革。总结这些年来企业背负的各种负担,都是因为体制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收费如此,收税也是如此,融资成本高更是如此。而就现实看,已经有不少企业反映“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部门是简政放权了,但也不办事了,事情反而更难办。”这其中固然有有关部门和人员执政为民理念缺乏的主观因素,客观上不可否认也存在制度不配套、削减收费项目后基层办事缺经费等难题,为企业办事自然缺乏积极性。

  很显然,在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同时也要对保留项目的收取标准进行下调或细化收费标准,避免由于收费标准的自由权过大,吞噬企业享受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红利;加快制度配套措施,减少政府具体办事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愿意积极为企业办事;有效测算和足额转移支付,填补基层涉企办事经费缺口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企业减负。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系统清理各项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尤其是那些借助政府权力,以商业名义、以社会组织名义,强制收取的各种会费、中介费、服务费,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清理这些收费对于规范政府行为、理顺基本分配关系、限制政府权力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只要改革的措施到位,困扰企业、特别是实体企业的负担过重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相反,如果改革力度不大,该改的地方一直得不到改。那么,纵然通过行政手段能够解决一些问题,也无法让企业真正摆脱负担沉重的枷锁。(文/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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