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之要即在于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2015-12-28 16:47:33 文章来源:

  尽管各地在大力清理各类协会、中介违规行为,但在人防领域,行政审批转移给“红顶中介”形成市场垄断的现象仍未能有效治理。(京华时报)

  简政放权方面,一些部门单位将本应按要求取消或合并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直接委托或变相指定所属单位办理,2014年违规收费7.24亿元。其中11个中央部门和4个省的环保、住建部门,违规收取评审、认证等费用2.77亿元;16家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自定项目收费4.47亿元。这样做,是否截留了改革红利,增加了企业和民生负担?

  不法所得流向官员或其特定关系人私人腰包的权力寻租,当然是不折不扣、赤裸裸的腐败。钱财未流向个人腰包,而只是集体吃吃喝喝或者违规出国、用车的权力寻租,隐性腐败,同样也是腐败。凡此种种,或则增加企业负担,或则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无一不是深化改革之路上的“拦路虎”。

  反腐之要,即在于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将权力严格限定在法纪轨道之内运行。要设定“红线”,切断利益输送的管道,实行政企分开,让权力回到中正持平的市场监管者本位。简政放权,即在于通过取消、合并或下放不必要的审批权限,稀释权力的“含金量”,从而降低创业就业的门槛,减轻企业的运行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体制内博弈,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往往产生公权力与监督人之间串通的“合谋”行为。在这种由上对下的监督体制中,上级监督者不仅会因信息缺失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而且由于缺乏对监督者的监督机制,使监督者得不到监督、并与被监督者“合谋”,共同侵蚀社会公共利益,以“监督”为名行变相腐败之实。

  杜绝官员权力寻租,最重要的是完善监督机制,因此话又说回来,监督还要人去执行。就需要上级部门做好监督作用;同级间要形成权力的制约,时刻做好提醒作用;下级官员对上级领导的违法乱纪要“刚正不阿”,保持清正廉洁,不向领导妥协。同时,要畅通举报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到监督之中,这样内外合力,必将大大压缩一些官员的权力寻租的空间。

  要彻底让“权力寻租”退出“腐败怪圈”,就得在权力的周围以制度为栏杆,将围栏扎紧扎牢。遏制权力寻租,首先要为权力瘦身。只要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认真贯彻落实好顶层设计,不另搞一套,不走形式,权力就会成功“减肥”,“瘦身”就势在必得,权力就会得到有效、有序的健康运行。(文/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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