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纪律处分失去应有的“威严”
发布时间:2015-12-28 15:27:02 文章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但在很多情况下,纪律处分的执行往往存在“打折扣”、“打白条”的情况,纪律执行不到位、处理结果运用失调,大大损坏了纪律处分应有的“威严”,损害了党规党纪在群众心中的严肃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违规评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工资调整不及时、处分期内违规晋升职务、受处分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这些不规范的现象往往会给群众“落下口舌”,给党抹黑,让纪律处分成为“一纸空书”,也让党员干部本身失去了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在大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今天,成为了“笑柄”。

  党员干部若被处分后,其涉及的职能部门很多,由于职能部门之间运作的非关联性,让处理结果失调,纪委的处分文件往往停留在某单位自身,并未触及到其他事项,使处理结果存在“真空地带”,甚至有被处理人员在其他地方“东山再起”的稀奇现象,让人诧异。

  四川在今年9月份以来,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从完善和强化执纪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这无疑是我们的党看到了这块“灯下黑”,给违反乱纪还心存侥幸的干部“蛀虫”当头一棒,也对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现象进行了拨乱反正。但是,我们不能把这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当成一段时间的重点活动来进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能让有心之人钻了制度的空子,加强督查,完善制度监督体系,重塑纪律处分应有的“威严”。

  (作者:倪鑫) 

关键词: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