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5-12-18 08:41:04 文章来源:

  “民告官”,常常难见官。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村民颜某,诉称南宁市政府颁给其兄土地证存在程序违法,涉案争议土地应为其家庭共有,不应只属于其兄一人,应撤销该证。代表被告市政府出庭应诉的,是南宁市常务副市长张文军。这是南宁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民告官”案件。(《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7日)

  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求助司法是民众维权最后一道防线,自古以来就有“屈死不告官,冤死不告状”之说,只有在不得已为生计所迫之时,才想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无奈。行政机关当“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仅损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司法权威,更残蚀了政府本身就欠缺的公信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民众公平正义庇护之所,改变以往窘态,还须真正做到心中装有百姓,胸中持有正义,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打破干扰法院执行的权力磁场,才能让“民告官”做到真正的胜诉。

  政府与百姓,官与民,其实就是鱼和水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试想,没有了百姓的政府,官还算官吗?同样,没有政府的老百姓,日子也未必好过。因此,国家辟出多种渠道和途径,让老百姓发民声、泄民怨、排民愁,其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好日子。官员其实也是老百姓一员,也来自老百姓,最终还要归于老百姓,官员本身就和老百姓是一体,官员们只要看到了这一点,时刻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家的事办,也就不会出现“民告官”事件了,这样的局面或许只是笔者的一厢情愿,但愿“民告官”官司越少越好,也希望“民告官”不要太难,一切民怨通过法律算途径来解决,总比走极端方式要文明、科学。“民告官”值得提倡,希望其通道更加顺畅一点!(文/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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