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缘腐败奈何屡禁不止
发布时间:2015-12-18 08:24:18 文章来源:

  12月9日,江西省萍乡市原副市长贺维林因涉嫌受贿与滥用职权受审,据报道其在萍乡市有“教父”之称,其弟贺维章有“贺半城”之称,意指萍乡市“半座城为其家族所有,其家族成立或持有的企业就有19家”。其中是否存在“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是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北京日报》,12月16日)

  “一人当官全家发财”,在亲情的幌子下正愈演愈烈,家人逐渐成为官员腐败的“代言人”。其实,“亲缘腐败”模式能够备受“青睐”,其中缘由也不难推测,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部分官员手握大权后,便将手中的权力当做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借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亲属、子女谋取利益。由权力带来的“肥水”自然不肯流外人之田,家庭或家族便成了亲情捆绑下的谋利共同体,于是,“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也就“水到渠成”。

  面对频频上演的“亲缘腐败”案件,笔者有诸多疑问。自1979年以来的36年间,已有超过百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述问题进行约束,如《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1990年)第30条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第5条规定: “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明摆着的,那么问题来了,权力是否已经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制度之笼的钥匙是由谁来掌管的?对官员“身边人”监督的制度措施落地生根的效果又“去哪儿了”?面对疑问,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监管部门用实际行动给出一个答案。

  为何亲缘腐败屡教不改?一是部分官员身上出现了思想危险:即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危险。作为人民群众的先锋队,某些官员开始对自己开始松懈,开始以权谋私,置中央的规定不顾,犯了“四大作风”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党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强化正风反腐“不松劲”。各位官员只有坚持三严三实,坚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更好地杜绝党面临的四大危险问题。只有自身正,方以正人;自身净,方以净人。二是监督惩罚体制还不完善。总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忽略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严三实”当回事,只是搞形式主义。所以除了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中央也要继续完善制定震慑官员严守政治规矩的“铁律”,利用好监督、巡视、问责三把利剑。

  (文/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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