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开”有何罪之?
发布时间:2015-12-15 17:11:13 文章来源:

  日前,山东省纪委对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经查,孙兰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人民网》,8月6日)

  孙兰雨身为党员干部,被“双开”何罪之有?因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难道无罪?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难道无罪?孙兰雨作为党员干部,更是领导干部,却带头犯罪,不知悔改,难道无罪?作为党员干部,不洁身自好,反而搞些歪门邪道,你不遭罪,谁遭罪?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行走官场,若不能守住原则和底线,越过了自己的心理防线,就必然会湿脚,更甚者,就会掉进河里,永远翻不了身。官场“水深”,做官应当守住为官最初的那份清贫,最初的那份为民的心态,多为社会和人民做点贡献。保持最初的那份赤子之心,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法律。有些官员认为,做官可以捞取好处,所以拼了命的也想谋取个一官半职,买官卖官现象便出现了,这种行为和想法,在最开始的时候便是错误的,源头上出现问题,结果上也会是个问题,小树在小时长歪,还能期待它在大时变直吗?当然不可能。

  作为领导干部得孙兰雨因为严重违法违纪犯罪,依据规定和各部门批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便是“双开”。问其何罪之有?笔者认为不知廉耻的官员就如全身长满痤疮的癞蛤蟆,到处都透露的恶心,全身上下都是罪。习近平总书记在反腐上提出,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国领导干部的信任度已经不高了,说明了官员的素质还有待考证,说明了官场存在一些官员依旧如“毒瘤”一样存在在国家的心脏中。笔者认为,选人固然要选好,同时,监管方面少不了。选人应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监管制度的完善也要同时进行。官员被“双开”,不要再问何罪之有,应当承认,是罪有应得。(文/黄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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