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严实”相济不忘初心
发布时间:2015-11-30 09:18:57 文章来源:

  近日,中组部召开了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贯彻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人民网11月25日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行动准则。党员干部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行为,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不破坏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形象,要“严实”相济不忘初心,争做共产党的代言人。

  党员干部要“严实”相济,不忘忠诚之心。

  “忠诚”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而言,忠诚体现在“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自己”。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每个党员提出的政治规矩,更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忠诚老实,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要言必信、行必果,以行动表明态度、用实践兑现承诺。

  党员干部要“严实”相济,不忘公仆之心。

  党和人民是血肉关系,是鱼水关系,正是这样一种关系,才造就了我们党,才造就了新中国。党员干部要保持低调,摆正位置,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即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业观,“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党员干部要看淡名利,顾全大局,要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首位。党员干部要廉俭自律,永葆本色,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经得起公与私的考验,不为名利所累,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谋取非分的个人私利。

  党员干部要“严实”相济,不忘进取之心。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进取,首要的是自强不息,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大踏步地向前走,紧跟时代步伐,倾听时代声音,在时代的大潮中劈波斩浪、勇往直前。要把好“总开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根本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积极进取的动力,才能明确积极进取的方向,增强定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要掌握“方法论”,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党员干部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方法,在经济新常态下,善谋发展之举,多干发展之事,切实在推进全局工作上有新举措,才能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行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以归零的心态、奔跑的姿态、钉钉子的状态践行“三严三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不存非分之想,不计个人得失,将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作者:胡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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