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后果就是面对法律的严惩
发布时间:2015-07-29 10:54:31 文章来源:

  今年3月20日,中纪委通报,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徐钢系十八大后福建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据新华社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徐钢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妻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徐钢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新华网7月27日)

  在中纪委官网查询发现,到目前为止,加上徐钢,一共有13名省部级官员被通报“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从被通报官员的身份、地位来看,把他们不收敛、不收手的原因归为官大任性好像也说得过去。因为他们都处在重要位置,手中有权,他们也深知落马后的下场,可他们仍毅然决然纵身坠入腐败深渊,有心存侥幸,更有官大任性。

  徐钢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纵观这13名省部级官员,他们都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廉洁自律的规定,利用职务的便利贪污索贿及为家人谋取私利的恶习,从最初的贪一点,再贪一点,到最后毫无知觉,用“腐败出于麻痹”来形容再好不过了。

  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

  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法的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决不能出现“灯下黑”。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使之“不敢腐”。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

  习大大讲过:“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那么对于那些破环规矩的“老鼠屎”和“害群之马”我们也要严惩不贷,坚决要把政治规矩牢固地树立在党员们的心中,党员们的政治生活当中。

  作者:章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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