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禁令” 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15-01-29 10:48:31 文章来源:光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明确提出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在重申相关纪律作风要求基础上,从严肃政治纪律作风、办案纪律作风、工作纪律作风、生活纪律作风和廉政纪律作风等方面提出禁止性要求。(新华网,1月28日)

当今社会,政府工作人员应以史为镜,照镜整容,洗澡除尘,时刻提醒自己吸取教训,保持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摆正心态,为民谋利,不要为一己之私走向不归路,要意识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划好船,荡好桨才能顺利行驶,国家繁荣富强才是自己安居乐业的保障。

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一心为群众着想,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时刻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绝对消除专制独裁,漠视、践踏人民利益的腐败嚣尘。远离贪腐,永葆我党先进性和纯洁性。

关键词: 警钟 禁令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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