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其实比腐败更可怕
发布时间:2014-12-04 10:21:33 文章来源: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评审专家周某,收了210万余元的咨询费后,帮助企业向原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资源处处长姚劲松打听相关项目资金的审批情况,并给姚劲松50万元感谢费。记者昨天获悉,姚劲松构成受贿罪已被判刑10年半,周某虽然行贿,但被西城法院认定未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判无罪。(凤凰资讯12月4日)

  司法机关为严厉打击受贿罪,积极鼓励行贿者主动交代行贿事实,更是常常以不追究行贿者的刑事责任为代价。然而,事实证明,如果过分依赖行贿者的配合来惩治受贿方,不利于从整体上打击贿赂犯罪。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以放纵行贿犯罪的代价来换取对受贿犯罪的查处和打击,最终将导致法律的威信力下降,不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行贿,何来受贿?”,人们乐于看到受贿者落马,但往往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很多受贿者往往并不是天然的贪腐,而是在行贿者有计划、有目的的利诱中一步步堕落下去的。

  推动“习惯性腐败”的“习惯性行贿”,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试想,如果“习惯性腐败”成为官员的一种生活方式,“习惯性行贿”成为公众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这是多么可怕的事!

  我们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就是要把监管的主动权交给这样的人,切实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有公众不再“习惯性行贿”了,坚决与各种腐败分子作斗争,才能从彻底解决官员的“习惯性腐败”。

  所以无论从长远看,还是什么看,行贿比腐败更加的可怕。特别是这种行为成为一种习惯过后。

  作者:章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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