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套取惠农资金法理不容
发布时间:2014-10-31 10:50:33 文章来源:

  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村支书妻子名下有558亩耕地,开着豪车每年领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达4万余元。岐山县纪委、县财政局已经介入调查这起套取国家补助的违规行为。(来源:网易新闻,2014年10月26日)

  当群众对村支书利用职权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提出质疑的时候,当媒体对这一违规行为给予报道的时候,当地相关部门才介入调查,试问,如果这一行为没被曝光,那该村支书家里每年4万元的补助是不是要继续领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基层村务、财务是要定期公示的,群众对村务、财务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十年来,只有今年粮食直补的面积等情况公示过,先前领取的粮食直补款项去处从未作相关说明。村干部家却开着豪车,过着幸福的日子,苦了村民,种粮几年也赚取不到村干部家一年套取的资金。

  乡镇一级的相关部门要对粮食直补统一审查后才上报。那为什么这一谎报行为横行了十年之久?归根到底还是村干部自身素质的沦陷,乡镇干部的不作为甚至包庇。粮食直补本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部门基层村干部乃至基层部门无视法律规章,把补助捞进自己的腰包。那长此以往,群众对我们的政府、对我们的干部还有何信任可言?损公肥私、监督缺失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伤害的干群感情,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所以面对出现的这一违规现场,当地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惩治相关不作为、乱作为人员。要让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执行中的监督力度,对违规操作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二是要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保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还要加强对我们基层干部的教育,建立起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文/吴英)

关键词: 惠农 村支书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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