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顺路”也应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4-10-31 10:43:52 文章来源:

  近日,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一名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10月28日新京报)。

  平心而论,公车私用不能等同于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的腐败,但一样令老百姓憎恶,其破坏性不能简单用油耗等数字量化。开着公车“顺路送妻子上下班”,“顺路”只是在公车私用上的一个借口。既然可以“顺路送妻子上下班”那么,是否也可以“顺道”买菜逛超市、“顺道”接送孩子上下学、“顺道”送家人去风景区呢?中国的公车改革已启动多个年头,但“车轮上的腐败”显然并未禁绝。“车轮上的腐败”历来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战场,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整治和清理手段,不少地方也在积极探索车改方案,试图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公务用车,通过补贴的形式来制止“车轮上的腐败”。

  但在如此强势的整顿之风下,田东县法院院长仍敢顶风作案。以往我们一提到治理公车私用,最大的难题就是监管,对此,加大监督力度、发动群众监督是个共识。然而,在群众热情被调动起来、群众监督被发动起来后,该单位只是对许宜况个人诫勉谈话,责令其在全院干警面前检讨说明,搞得舆论监督似乎都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所以将群众的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就成了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对公车私用“零容忍”,不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那么监督再到位、再全面、再持续,都没了后劲。名义上监管,实际上包庇,就成了叶公好龙,不仅会纵容了公车私用的歪风,更会伤了群众的心。就个案本身而言,无论顺路与否,只要公车私用,都是不能纵容和忽视的,在党纪面前,相关责任人也应该受到相应处罚。

  对公车私用的整治就不能接受官员冠冕堂皇的借口,不论是“偶尔一次”还是“顺路”。就算是“顺路送妻子上下班”,也是作风出了问题,对当事人就应该查个水落石出,严惩不贷。如果对这种“出轨”不加劝阻、不加问责,难免会成为负面示范,掣肘公车治理这盘大棋局。只有从严从重惩治这些公车私用的官员,才能真正打消干部的侥幸心理,让干部不敢公车私用。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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