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市场化定价机制显现约束力 新股发行定价更趋理性
发布时间:2022-05-18 11:06:47 文章来源:千龙网

随着2022年来新股破发甚至是首日破发的频频出现,注册制下的新股定价机制正在发挥调节作用,倒逼发行人审慎定价。5月已上市的江苏华辰、科创新材等5只新股首日全部未有破发,待上市的新股发行市盈率下行趋势明显。

多只新股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均值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除已上市新股外,在已披露发行公告的14只待上市新股中,属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及北交所新股的分别有4只、3只、3只、4只。除科创板新股云从科技发行市盈率不适用外,其余13只待上市新股对应的市盈率均低于行业一个月均静态市盈率,新股发行市盈率下行趋势明显。

菲菱科思5月16日公告,截至2022年5月1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一个月静态均市盈率为31.13倍。本次发行价格72.00元/股对应的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07倍。

同日,必易微公布本次发行价格55.15元/股对应的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6.2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行业最一个月均静态市盈率41.66倍,也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均水

此前,新股中科江南、阳光乳业等公司公布的发行市盈率也低于其所处行业最一个月均静态市盈率。

开源证券研报称,新股市场在经历了期大批量的破发后,在市场自我调节的作用下,注册制板块新股发行市盈率、新股发行市盈率相比行业市盈率的溢价率逐渐回落,截至2022年第16周已分别下降至42.5倍、26.8%,表明网下报价正逐渐回归理

破发倒逼发行定价更趋理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股破发现象与二级市场走势密切相关,是市场理回归的过程,破发倒逼发行人在一级市场审慎定价,也表明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的市场动态化调节机制是有效的。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年内共有127只新股上市,其中37只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新股破发率达29.13%。4月份新股破发率最高,超过40%。招商证券研报则显示,2022年3月和4月,在整体市场情绪低迷环境下,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比例分别达35.3%和48.6%。从板块分布来看,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破发较为集中,2022年4月破发的17只新股中,13只为科创板上市新股,4只为创业板上市新股。

今年5月以来,新股发行节奏放缓,已上市新股也未有破发现象,新股发行市盈率整体下行,定价也更趋理。其中,普蕊斯5月17日登陆创业板,涨幅59.49%;北交所新股科创新材5月13日上市,发行价格4.6元/股,上市首日盘中一度触及临停,最终报收11.13元,较发行价上涨141.96%。江苏华辰、铭科精技、嘉环科技三只新股上市首日均涨超43%。

华金证券研报称,新股定价主导权可能开始向二级市场让渡,定价博弈预计进行中。从注册制新股数据来看,4月新股发行定价未能延续下行抑趋势,而是略微出现抬升;但新股开板市盈率在发行市盈率抬升背景下不仅未升,甚至还略微下降,打新收益更被降至注册制实施以来最低,新股定价主导权可能正逐渐向二级市场让渡,二级倒逼一级发行定价做出修正成为可能。德邦证券则认为,新股定价回归理,破发实属正常,体现了注册制要求下的市场化定价。随着破发潮的来临,在包销模式下的承销商需承担破发风险与资金占用成本。

投行定价能力受考验

在市场各方博弈的同时,证券公司的定价能力也不断受到考验。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曾在4月公开表示,期许多企业IPO跌破发行价,其原因不是因为IPO太多,而是IPO定价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上交所则在期组织多家券商召开座谈会,研讨破发现象。上交所在会上强调,各主承销商应当按照协会规范要求审慎撰写投资价值报告,充分开展投资者路演沟通工作,提升市场风险,管理好发行人估值定价预期,合理规划募投项目,在充分考虑市场、行业及承销风险后,审慎确定发行价格。据悉,下一步,上交所考虑将大比例破发等指标纳入主承销商执业质量评价等。

日前,在新股询价过程中,一券商的“乌龙报价”遭火速处罚,引起市场关注。在科创板新股思特威的询价过程中,西部证券睿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给出960元的定价,报价较发行价31.51元/股高出30倍。西部证券表示,因交易出现操作失误,致使报价出现错误。针对“乌龙报价”,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西部证券睿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列入限制名单,一个月内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分析人士指出,年内新股破发数量的增多,愈发考验券商的定价能力。券商在新股定价中承担重要职责,对报价不规范、随意报价的券商进行惩戒,更是督促其规范报价专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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