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压实“看门人”责任 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28 15:04:15 文章来源:千龙网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券商“看门人”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不断出台制度督促“看门人”归位尽责,券商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监管压实“看门人”责任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情况屡见不鲜,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职责迫在眉睫。1月14日,证监会在《依法从严查处证券中介机构违法行为》一文中披露,2019年以来,证监会查处中介机构违法案件80起,涉及24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证券公司、7家资产评估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1家资信评级机构,涵盖股票发行、年报审计、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点领域;2021年,证监会依法立案调查中介机构违法案件39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将两起案件线索移送或通报公安机关。证监会指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针对上述现象,监管不断出台制度督促“看门人”归位尽责。证监会在4月21日召开的机构投资者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经验是建立预期稳定、竞争充分、优胜劣汰、法制健全的良好市场生态。以“建制度”为统领,夯实市场生态根基。推进注册制改革,带动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基础制度建设;以“零容忍”为抓手,净化市场生态环境。完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并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办一批市场关注度较高、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对违规机构和人员的追责力度。

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证监会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主线,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突出主板改革这个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发行监管转型,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增强各方合力,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良好市场生态,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1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让招股说明书成为普通投资者愿意看、看得懂的信息披露文件,帮助中介机构减少重复劳动、归位尽责。这被认为是“提升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获得感,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2021年11月19日,证监会发文称,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证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进行修订。

证券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日前披露的2021年年报也折射出券商业务发展轨迹。整体来看,券商2021年业绩在高基数的背景下整体向好,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头部券商业绩表现同样优异,多家公司业绩再度攀高。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27日记者发稿,已有39家上市券商发布2021年年报。从已发布业绩的上市券商来看,中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765.24亿元,同比增长40.71%;归母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55.01%。国泰君安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8.17亿元,同比增长21.64%;归母净利润150.13亿元,同比增长34.99%。

此外,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国银河、申万宏源、广发证券、中金公司等券商2021年营业收入都在300亿元以上。还有部分中型券商展现出较强的增长动力,例如,中原证券2021年营业收入约44.21亿元,同比增加42.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13亿元,同比增加392.04%。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稳步增长的同时,多家券商在合规管理和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也进一步强化。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贺青日前表示,公司将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参与构建有利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良好市场生态。申万宏源党委书记、董事长储晓明也表示,申万宏源证券将持续提升合规管理能力,积极适应全面注册制下的新要求,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提升执业水平,合理开发产品,确保项目质量,加强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切实对投资者负责,真正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