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枣庄薛城教育系统包庇在职教师“吃空饷”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15-06-25 17:23:21 文章来源:贵州资讯网

  “吃空饷”已然成为当下反腐风暴中最为扎眼群众最为痛恨的官场乱象,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纷纷“晒”出整改清理“吃空饷”人员的报道接连不断,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来,各地各单位在中央巡视后的整改中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数字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关注和热议。种种令人发指的“吃空饷”乱象在更为缺乏监督、管理混乱的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更为普通,已成为腐败者“发财”的另一条“捷径”。另一方面,“吃空饷”长期存在却得不到主管单位和社会监督力量的注意和重视,特别是财政拔款单位的人事、财务管理的上级主管单位、纪检机关没有一个科学有效的长期审核、监督机制,甚至是与“吃空饷”单位相互进行利益勾结、各取所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的情形。

  我是重庆市忠县新生镇钟坝八组村民,我叫刘四海。我向全国各级媒体反映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在编老师李龙生长期不上班吃空饷现象,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仅不闻不问不处理,存在严重渎职和失职行为。

  刘淑琼是我亲妹妹,她在山东枣庄工作后嫁给了枣庄薛城的李龙生。他们现在住在枣庄市薛城区长江西路林业局宿舍里。刘淑琼是薛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的工作人员,李龙生是薛城的一个正式教师,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领着工资不上班的教师,却处处处心积虑对我坑蒙拐骗。

  李龙生领着工资不当老师,办了个个体营业执照,最初在薛城长江西路与永福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的地方销售消防器材。2012年11月,李龙生打电话让我来枣庄做消防工程,说消防工程利润很高。投资50万,半年就能挣到100万元。经过李龙生、刘淑琼夫妇一次再次的劝说,再加上亲情的信任,我来到了枣庄。李龙生带我去看工地,说他做了两个小工地,善利元的工地还没做完,现在正在做善利元购物中心的消防,并说已经签下来中心世纪城西区1#、4#、8#楼的消防工程。李龙生还拿所有的合同我看,合作单位都是南京消防有限公司。

  李龙生给我讲,让我拿钱出来买设备、材料,请工人进场开工。几天后,我对李龙生使用的一些印章好奇,问起此事,你的这些印章与我公司的怎么不一样?他说印章都是自己刻的,地区管理不一样,当时也没往心上放。过不久,李龙生告诉我把已经签订的中心世纪城西区1#、4#、8#楼消防合同中的南京消防有限公司换成了淄博消防安全工程公司。

  我在枣庄李龙生刘淑琼对我很好,一直安排我住他们家里,我要去外面租房子住,他们不同意。刘淑琼经常对我说李龙生关系好能力好,做生意一定会发财,亲姊妹这种关系让我没法怀疑他们,我相信他们,就借了35万块钱汇入了李龙生的账户里。

  李龙生带我去淄博签合同。他说他是正式老师,不方便出面,就让我出面签了合同成立了淄博消防安全工程枣庄分公司,我是公司负责人。然后我又分几次一共给了他们60多万元钱。经营了半年多,等我投资60多万之后我才知道,他们只是利用了亲情欺骗我的钱财。我投资了经营的全部费用,但是工程合同、证件、印章只给我看看,从不放入我手里让我保管。工地不让我管、采购不让我管,送礼的事从不给我讲,财务也不让我介入,总之所有一切都不让我插手,只是对我说,哥,你只管分钱就是了。

  所有的一切不让我插手,我就成了只负责出钱投资的机器了。回想到以前的种种事情,我开始意识到李龙生刘淑琼预谋骗取的我的钱财。我开始和他们谈判,工程我不打算做了,我要求退还我的本钱,利润给不给都可以,谁知道他们当时就与我翻脸,在他家里还要打我。没办法,我从老家把老婆和爸爸叫来评理想解决此事。李龙生刘淑琼一致决定不让我在枣庄,我说我不在枣庄可以,但是得让我们老爸在枣庄管理公司财务,他们说过了年让老爸再来管理财务。我、老爸、我老婆无论说什么李龙生刘淑琼都不采纳,坚决让我们回去。

  无奈之下依了他们,我们都有顾虑,怕李龙生刘淑琼拿公司手续、公章、私章做其他违法的事情,我们就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李龙生给我签了保证书,双方签字摁手印。协议书中说受托人刘四海系淄博消防安全工程枣庄分公司负责人,因委托人回重庆处理紧急事务,特委托受托人李龙生持有淄博消防安全工程枣庄分公司证书及印章,在公司承接的工程中使用有关证书和印章。超出以上范围的所有活动,均属于无权代理,系无效行为。签订日期是2013年11月24日,截止日到2014年2月28日。

  因为临近春节,我们就回去过春节了,因为我一直在枣庄这边做工地,钱都投资枣庄了,家里生活开支没有着落,孩子的学费也得借钱,我到处欠债,没办法因为这事我闹了离婚。

  想不到,签订协议又成了他们一个更大的阴谋。过了2014年春节,我们带上生活的所有用品,接上爸爸弟弟又来到了枣庄,打算送爸爸到枣庄负责财务。到枣庄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李龙生刘淑琼把我们带到一个小饭店,对我讲工地负责人已经不是我刘四海,是李洪山了。李龙生说公司不是我的,钱不是我的,工程、工人和设备什么都不是我的,我最多只是一个投资人,这个帐也不能让爸爸管了。

  争吵之下,李龙生不顾亲情,仗着他是本地人把我给打了,刘淑琼当时把我父亲也是她自己的亲生父亲从家里赶到富海宾馆,不让爸爸在她家里,薛城区人民医院病历显示,我2014年2月28日就诊,左鬟部明显肿胀,耳前进行了3.5厘米的缝合。给当地派出所报警后,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我报警后,李龙生一家开始躲藏,连孩子也不让上学校了。我多次去找派出所,也没给处理。我们一家住在薛城富海宾馆一边继续找李龙生,一边等待派出所处理结果。我们身上的钱连住宿带治病花光了,给刘淑琼打电话要钱一直不给,无奈之下爸爸让从老家汇来了一千元钱临时吃饭。多次催促,刘淑琼找人送来了300元钱,把自己的亲爹撂在枣庄从此不管不问了。等我伤势好点,我开车去总公司,去工商局查询真改为李洪山了,后来打听我才知道李洪山就是李龙生的父亲。李龙生在我不知情没授权的情况下找关系把我的公司手续全部违法改成他父亲的了。

  李龙生每天派几个弟兄到宾馆找我为他说情,但他自己不露面,实在耗不过了,我就去薛城公安分局报警,我到分局打电话给刘淑琼,他不相信我在局里,我让警察接了电话他才相信,我说给他们10分钟给我个说法,几分钟后李龙生刘淑琼答应给我70几万,但是没钱,让我给他时间准备。我当时说他没钱可以,我给他80万或100万,让李龙生把我的所有手续给我,李龙生还是不答应。

  我找律师写的协议他们不签,非要签订他们写的协议,两份协议刘淑琼都发给二叔看了,叔叔都说签他们协议对我不公平,把我们耗在枣庄,始终不见人,我打110几次找他们,没用。没办法的情况下被迫按照李龙生刘淑琼的意思办,只好在李龙生写的协议上签了字,返回重庆。

  协议签了,他们还是不按协议做,我带着亲人和欠债人过来讨个说法,他们在家不给开门,我又报了几次警,我拿着李龙生刘淑琼给我写的协议,去了当地几个派出所都不管此事,后来当着我三姑的面又给我写了一份终止合伙协议,协议规定,签订协议后李龙生一次性给我本金338800元,还需支付我的投资和利润850000元。并约定2014年6月26日之前,2014年12月31日之前,2015年12月30日之前分三次给清。

  他们当时信誓旦旦说剩下的钱一定给我,没钱也会借钱给我,我又相信了他们。后来再打电话又欺骗我说只要甲方公司拨款就给我,但是又没想到的是直到现在他们连一分钱都没给我。欠钱不还,他们连一个电话、信息也不给我。过了2014年底,我打电话让他们去重庆改下协议,来回费用我负责他们也不肯。然而,人的忍耐总归有限,我已被他们骗的是倾家荡产,孩子上学,家庭生活开支都得向亲朋好友借钱来度日。

  我在枣庄当地的鲁南论坛发帖倾述我的遭遇,我也向像全国各大网站投稿去信来述说我的遭遇。媒体记者在网上知道我的遭遇后,纷纷打电话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愤慨。

  4月15日北京的两名记者专程赶到枣庄薛城教育局采访这样事情。然而,薛城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不仅不积极处理解决,反而用各种方式包庇李龙生。教育局领导授意安排李龙生给记者塞红包被记者拒绝。李龙生反而厚颜无耻的告诉我,记者是我引来的,到北京找领导协调这件事情得需要送红包到时都得从我的钱里面,以后媒体到枣庄来的费用及红包也得算在我的头上。李龙生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更加张狂至极。

  在职在编的老师拿着国家俸禄不去上班。学校校长,教委主任,教育局局长都干嘛去了?你们这样包庇得到了什么好处呢 ?薛城教育系统的这种违规违法行为又有谁来管呢??

  ?严惩“吃空饷”,对于端正党风、树立政府权威、赢取民心意义非凡。“吃空饷”之所以不断败露出来挑战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是因为相关组织机构在查处时存在“善意”、软弱和恻隐之心。有专家建议,要对“吃空饷”受益者及“操盘手”的追究和处罚必须从严,并连带追责,一个单位一个人“吃空饷”,上下左右相关人员负关联责任;对包庇、纵容和同流合污者,或摘去“乌纱帽”免其职级,或记载诚信误点;“娃娃官”,打回原形,终身不得为官,始作俑者按“霍乱朝纲”论处;从中收受好处者,处以数十倍罚金,降职调离使用,使之负有身心惧焚,“早知今日,不该当初”的悔恨感,使之不敢任意妄为。

  当地教育系统对李龙生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当地政府对教育局的渎职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呢?谁来担责??

  来源:http://www.qiansen.org/shrd/2015-06-25/695.html

关键词: 枣庄 薛城 教师

热门推荐HOT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LOVE

Copyright @ 2001-2023 www.u74.cn All Rights Reserved 商业时报网 版权所有

网站信息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未经书面授权,转载注明出处
未经商业时报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皖ICP备2022009963号-4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qq.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