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乱象:强拆合法房屋 未拆违章商铺
发布时间:2015-01-12 11:26:58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

  浙江省温岭市村民程利民合法审批的房屋,2013年10月被温岭市人大代表、扁屿村主任李善明擅自强行拆除,而李善明违法占地建造7年之久的临街商铺,至今未予拆除。任凭百姓举报,温岭市有关部门却查而不处。

  合法房屋被强拆

  

 

  图为: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雇来的拆迁人员

  温岭市泽国镇扁屿村村民程利民在该村C区2号有一间占地66平米的楼房。2013年10月11日上午,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突然带领三四十人将一台挖掘机开到程利民家的厨房旁边,意欲拆除。正在在家中的程利民父亲和哥嫂俩见此情形极力制止,程利民还拿出房产证告诉李善民这是合法建筑。李善民看后没有说话,只是走到旁边一挥手,挖掘机便得令开始拆房。期间,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程利民寡不敌众,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前后十多分钟时间,面积为20平米的厨房被夷为平地。

  从受害人程利民提供的当时强拆现场录像中看到,李善明身着白衬衣加浅色西装背带裤,现场指挥工人将厨房内物品搬出,并不时与程利民一家吵闹;随行强拆人员中有部分头戴警帽身穿黑色制服。待全部拆除完毕后,这些人各自离去。时至今日,厨房被拆后的建筑垃圾一直没有清理,水泥地上依稀能看出厨房的轮廓,破碎砖块混泥土等杂物堆了半米高。隔壁新房框架已初建成型,目前仍在施工中。

  事发当天,程利民向泽国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录后民警称一周后会给出答复,后又称此事不属管辖范围,找泽国镇政府寻求解决。为维护合法权益,程利民先后请了律师介入此事。最终得到一份以泽国镇政府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称,2013年10月11日上午,泽国镇人民政府没有组织和实施对泽国镇扁屿村违章建筑的拆除;镇党委副书记也表示程利民住房不是违章建筑。截止发稿时,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尚未因强拆一事受到任何处分,程利民也未拿到一分赔偿。

  程利民告诉记者:“当时隔壁有村民要建新房,而我家房屋比较长,如厨房部分不拆,与新房之间距离太窄,审批不下来就不能建。李善明曾提出补偿一万元,可我房屋不是违章建筑,另外四十几平米按市价能值一百多万,怎能答应他条件,后来镇政府想找我们调解,但李善明态度蛮横拒不配合,之后组织人员强拆了我家部分房屋。

  村主任非法占地建房

  

 

  图为:村民陈利民合法的房屋被夷为平地

  调查发现,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还未经审批,非法占地建造临街商铺已有多年,从中牟取利益。2007年上半年,因泽国镇开发建设需要,拟征用扁屿村约30亩集体土地。2007年8月10日,由时任镇长王晓宇代表泽国镇政府与李善明、李正富、李善炳三兄弟签订扁屿村二环路商城地段红线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按照约定,李善明父亲李美玉有坐落在望河中路19-1面积为48.26㎡的一间瓦房及另一间面积为49.12㎡的违章建筑作为拆迁房,按三兄弟分摊面积32.46㎡拆迁,复建安置在泽国商城路临街三间宅基地,并领取拆迁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等,

  这份安置补偿协议掀起了村民信访的热潮。据村民反映,李善明三兄弟都已安排过拆迁安置房(已卖),上述协议中的房屋不属于原地拆建,不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不符合安置条件。按该地块国有土地出让每间180-220万元的市价,相当于600万国有资产拱手送给李善明一家。村民当然不同意这种“特权”存在,从2007年开始,多次到泽国镇、温岭市反映此问题。

  泽国镇国土所也认为李善明兄弟三人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没有上报审批。2008年3月,李善明将两套老宅屋顶拆掉,同年4月,又未经批准,擅自在商城路临街地块动土建房。2009年7月,时任泽国镇镇长王晓宇签发了泽政[2009]106号文件,以镇政府名义再度告知:虽李家三兄弟情况与拆迁安置政策不符,但考虑到目前老宅屋顶已拆,为确保商城路拆迁后续工作顺利推进,请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同意评估老宅与安置地地基价格,由李善明兄弟按评估差价补交出让金以取得安置地,但此请求并未被批准。期间,泽国镇国土所曾向李善明下发停建通知书,平息半年之后又继续动工并顺利结顶。

  调查发现,如今李家兄弟三套临街店面房均出租给他人营业,其中李善明收取年租金8万左右,三套房屋价值已升值至1500万。

  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图为: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非法占地建造临街商铺

  扁屿村村主任李善明未经审批,非法占地建造临街商铺的行为,在村民持续反映下,2011年7月15日,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作出针对李善明户的温土资罚个[2011]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经查实,你户未经批准,擅自在泽国镇扁屿村地方动土新建房屋,非法占用土地56.52㎡。现决定没收你户在扁屿村地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一间五层房屋及其他设施。调查发现,这份处罚决定书一直被压在国土局档案中,没有送交当事人,更没有实际执行。直到2014年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出示该处罚决定书时,村民才得知。

  程利民对记者说:“本以为有了这份处罚决定书,李善明的违章建筑会很快被没收,可没想到政府之间相互推诿,没人出面处理,不知是职能不分还是李善明背后的势力?”

  2015年1月5日,记者随村民辗转于泽国镇和温岭市有关部门暗访,印证了程利民的说法没有错。在泽国国土分局,该分局王局长称,泽国镇新出台了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之前违章建筑案由法院负责执行,李善明违建一事应由法院出面处理。而泽国镇党委赵书记则表示,非法占地建房肯定是违法的,镇里了解这个情况,温岭市检察院也派人下来调查过此事,但拆不拆不是镇政府能随便决定,要等上级部门通知。在温岭市国土资源局,陈局长称,李善明的事情我们不是没处理过,几十号人都过去了,可泽国镇政府不配合执行工作,温岭市里也没办法。”在泽国镇纪委书记办公室,郑书记表示,李善明违章建筑行政处罚裁定权和执行权在温岭市政府,没有下放到泽国镇,谁裁定、谁执行,况且镇政府与李善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实有错,镇政府处理较为不妥。

  程利民对记者说,2014年12月4日,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为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而温岭市和泽国镇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又是说一套做一套。程利民表示,恳请上级政府能依法处理此事,还群众一个公道。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田悦)

关键词: 温岭 浙江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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