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查促工作 以活动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4-05-21 18:20:26 文章来源:

 

  近日,文山州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韦功发、纪检组干部陈紫君二位同志深入到广南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督导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督导。广南县院汪砚明检察长汇报了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1-4月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州院督导组领导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该院所取得的成绩。广南县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局良好。一季度反贪局共立办案件7件9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件2人;反渎局共立办案件2件2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公诉科共受理案件88件148人与去年同期受理97件153件相比有所下降;侦查监督科共受理43件101人与去年同期83件136件相比也有所下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保持稳中求进,确保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最后督导检查组领导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继续学习,巩固成果。围绕活动方案,继续学习必学的篇目,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多做读书笔记,多写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成果,为下阶段打好理论知识基础。二是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对照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找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用“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学习教育的目的,提高思想,转变作风,推进工作。以教育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成效来衡量教育活动成果,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四是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全体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和工作生活中要严守纪律,加强对党纪条规、检察纪律和禁令的学习,明确哪些是铁规戒律,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特别是《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和《云南省检察人员七严守七严禁》,党员干部要道带头模范遵守,做到令行禁止。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和任务开展宣传工作,抓出自身特色,以身边的先进和典型为素材,树立模范和榜样,以榜样的力量推进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李文铧 刘勇)

  转自:http://news.xinhuanet.com.20l4.in/fortune/2014-05/21/c_126325877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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