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财务总监拒签财报又“失联”之后 福成股份终于承诺规范上市
发布时间:2022-05-13 13:36:33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2022年5月1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0965.SH,以下简称“福成股份”)一连发布12份公告,包括补齐此前未经财务总监签字的2021年年报与财务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和财务报告等。公告显示,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程静已就上述四份报告签署确认意见。

不过,从当日的公告中可以发现,这些签字曾经一波三折。

福成股份同日发布了一份显示为4月27日的《声明》,财务总监程静称未就相关报告签署确认意见系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受到来自大股东方面的影响造成其无法正常履职,不能做到勤勉尽责,不能独立行使财务系统管理的管理职能,因而拒绝签署确认相关报告。

同日,还有一份公告显示为4月29日的《报警声明》,4月29日10:30:20程静的同事报警称,程静“于4月27日晚失联,需求助”;反馈时间4月29日10:48:48,报警人称与失联人员已取得联系,暂不需要公安机关帮助。

福成股份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表,2022年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等4份书面确认意见公告上,均有程静的签名,确认文件时间为5月9日。

经济观察网联系到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程静,其表示,自己签署确认意见的原因则系公司实控人已承诺不再干涉上市公司独立

上市公司亦公告一份《关于作为实际控制人规范参与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的承诺》,承诺文件签署日期亦为5月9日。

财务总监从拒绝在财报等文件上签字,到同意签字,期间发生了什么?

财务总监拒绝签字

年报资料显示,程静自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任福成股份财务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期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在福成股份发布的《声明》中,程静表示,作为福成股份财务总监,因一年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受到大股东方面的影响非常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五独立三分开的原则,对上市公司的独立,对财务工作的正常履责影响巨大,其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的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不能独立行使财务系统管理的管理职能,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故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并声明拒绝签署确认2021年度报告与2022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显示,程静未签署2021年年报与2022年一季报书面确认意见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一项对该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尚未核实清楚,以及大股东存在破坏上市公司财务独立的行为。

具体事项涉及福成股份在2021年5月采购活牛过程中,负责采购人员全部从该公司大股东福成集团临时借调,共六组。该公司养牛分公司向每组拨付采购备用金200万元(公司实控人李福成担保),备用金循环使用,累计资金支出超过1亿元;因自大股东借调的人员比较强势,公司会计人员先付款再要求采购人员补齐采购资料和原始凭证。在未核实清楚采购资料及原始凭证前,存在采购价格不真实和生物资产成本虚高的风险,对该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影响不小。

此外,福成股份实控人李福成未按照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包括大股东直接安排人员参与上市公司采购业务付款审批、未经上市公司管理审议程序将四家分公司付款从公司财务管理系统资金中心剥离以及宣称上市公司是大股东福成集团的“儿子”等破坏上市公司财务独立的做法等。

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2.69亿元,同比增长16.77%;净利润1.5亿元,同比增长24.49%。2022年一季度,福成股份实现营收3.2亿元,净利润0.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7%和61.93%;一季报显示,期内净利润的利润贡献主要来源于殡葬业和养殖业。

从“失联”到又签署确认意见

福成股份发布的《报警声明》显示,公司财务总监程静于4月27日晚失联,其同事于4月29日上午报警。

据福成股份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显示,4月27日晚上七点左右,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办公桌上发现一份有“程静”签名的纸质文件,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大股东有干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不独立;已无法正常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不能做到勤勉尽责,有些业务无法确定真伪;无法保证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拒绝签署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称,该公司收到该文件后一直多方面尝试与其联系确认真伪,但财务总监程静自此失联,无法百分百确认其来源及信息真伪。

《报警声明》显示,程静于4月27日晚失联,公安局接警电话时间则为4月29日上午10时许,报警人称自行来所反映情况。不过,落款日期为4月29日的警情详情接处警综合单显示,报警人与失联人员已取得联系,暂不需要公安机关帮助。

经济观察网联系到福成股份财务总监程静,其表示,关于本人失联与此前拒绝签字的情况,公司公告已有回应;而自己签署确认意见的原因则系公司实控人已承诺不再干涉上市公司独立

《报警公告》中披露的报警人向记者表示,相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记者注意到,福成股份于12日一连发布4份确认意见,分别涉及福成股份2021年年报与财务报表、2022年一季度报告和财务报表,此4份确认意见均有程静签名。

福成股份另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李福成承诺作为福成股份的实控人之一,即日起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实控人规范参与上市公司的运作。

福成股份“签字门”事件引起投资者们格外关注。在互动台上,有投资者5月8日提问称,“请问董秘刚上任,为啥首份年报财务总监程静不签字,审计报告针对此项为啥还敢发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上市公司回答称,“请关注公司期公告,公司将披露财务总监未签署定期报告确认意见的原因。感谢您的关注!”

亦有投资者5月8日提问称,“福成集团燕郊福成理想汇项目虚假宣传,导致上千人上访维权,要求退房,公司计划怎样处理,会否影响下一季度利润。”福成股份回复表示,“房地产业务是福成集团的业务之一,福成理想汇项目是公司股东福成集团的项目,福成股份没有房地产业务。”

5月12日的上市公司公告中,发布了程静关于未签署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书面确认意见的原因,详细阐述了存在一项对于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尚未核实,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两个主要原因。其表示,“我作为担任公司十一年财务总监的管理者,在公司有一定根基,敢于坚持原则和底线,对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对社会和企业负有责任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维护股东的权益。”

在上市公司给上交所的回复函中,福成股份称,4月29日披露定期报告之后,公司多方联系上财务总监程静,与其深入沟通和探讨,未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主要原因已消除,程静现同意补签对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的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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