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得新增个人购置新能源汽车限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2-04-26 13:38:53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是在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的情况下下发,目的是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意见》共五大方面二十项举措,其中多处涉及汽车行业,明确表示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限购政策放宽再被强调。《意见》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当前,”北上广深“以及杭州、天津、石家庄及海南省等地均实施了限购政策。此前政策曾多次呼吁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只有贵阳在2019年响应,废止了汽车限购政策。后来广州和深圳、北京等城市也陆续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指标。

同时,《意见》要求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

而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意见》明确表示,要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鼓励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同时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

新能源汽车下乡以及乡村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被要求持续推进。《意见》表示,要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另在销售环节之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汽车、家电、家具、电池、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适当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在金融服务方面,提出要推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3月乘用车市场零售157.9万辆,同比下降10.5%,环比增长25.6%。1-3月累计零售491.5万辆,同比下降4.5%,比去年同期减少23万辆。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受疫情影响,汽车产销量未达到预期,部分厂家的生产受到极其严重的影响,损失较大。

不过新能源汽车销量维持上扬态势。数据显示,3月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达44.5万辆,同比增长137.6%,环比增长63.1%。1-3月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107.0万辆,同比增长146.6%。3月新能源车国内零售渗透率28.2%,较2021年3月的10.6%提升17.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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