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严禁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及零首付|热门
发布时间:2023-05-23 09:49:54 文章来源:搜狐焦点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计思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2日,据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号,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近期,我区个别商品房项目涉嫌违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

同时,严格执行注销制度,对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发布不实等违法违规销售信息的、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惠阳区住建局将注销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通知》指出,严厉倒查因违规销售行为引发群访群诉事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关停网上交易系统(锁盘),一经查实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严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和履约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本市、区房地产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市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行业良好的营销秩序。

《通知》还提到,严肃开展整顿工作,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整顿工作,对于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根据《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关于信用平台评分考核与备案资质证书信用等级挂钩的通知》纳入行业诚信体系管理扣分处理,依职责需移交职能部门或应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房产管理股工作人员表示,《通知》主要针对一些群众反馈及投诉的项目以及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乱象,包括首付贷等,我们发了相关函件提醒开发企业,要求房企规范经营。

今年5月初,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发布关于全方位宣传购房优惠政策的函。按照惠阳区购房最新优惠政策,惠阳区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此外,调整限售年限优惠政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由原来“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方可转让”。公积金优惠政策上,可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特价团购优惠政策方面,对城乡居民在惠阳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给予特价、团购折扣,折扣可低至八折,具体折扣点数以双方买卖合同签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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